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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维钧 致王之珍 有关李宗仁邀请苏联调停国共内战的重要信札

图录号:686
拍卖信息
拍品名称:
顾维钧 致王之珍 有关李宗仁邀请苏联调停国共内战的重要信札
图录号:
686
年代:
艺术家:
顾维钧
材质:
信笺二通三页、照片一帧(带信封一枚)
作品分类:
尺寸:
26.5×18.5cm×2  22.5×15cm 10寸(照片)
起拍价:
开通VIP查看价格
拍卖公司:
西泠拍卖
拍卖会名称:
西泠印社二〇二三年秋季拍卖会
专场名称:
中外名人手迹与影像艺术专场
拍卖时间:
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(周四至周六)
备注:
声 明:
著录:《顾维钧回忆录》(第六分册)P609-610,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,中华书局出版,1988年。 说明:叶公超私人秘书王之珍上款。 此为顾维钧亲笔信1通2页(附实寄封)、批阅信稿1页,担任海牙国际法庭法官时期大幅原版旧照1帧,围绕询问1949年1月时任“代总统”李宗仁邀请苏联(后改美英法苏四国一道)调停国共内战内幕、请王氏协助查阅资料而作。信件及王氏覆信均见载于《顾维钧回忆录》。 顾维钧手迹在市场中较为少见。 其中,亲笔信作于1970年5月5日,其中画红线表示着重的部分,系请王之珍询问当年亲历者叶公超“由苏联单独调停改为四国共同调停之议,系出自莫斯科之意,抑由我外交部或总统府首先改提者”。因叶氏“系当时之外交次长,事实上为代部,谅必接洽”,而事发时顾维钧为驻美大使,得到的指令是“政府拟请美、英、法、苏四国出为调人,训令请美政府首先赞成”,是以顾氏察觉当时政策当经过调整。 另,信中谈到前一年顾维钧探病叶公超时曾询问相关情况,承叶氏详告,以及请王之珍至“外交部”档案资料处检出1922年法国要求北洋政府以金本位偿还庚子赔款的“金佛郎案”(“法庚款”),1924年签署《中苏协议》代表两国建交(“中苏会议”),1927年北伐期间“三·二四”中英南京惨案(“中英宁案”)三案的资料并邮寄美国。 顾维钧询问诸事与撰写回忆录密切相关。其时,顾自海牙国际法庭退休后定居纽约,专事个人回忆录整理工作。信中所及“四国调停”“法庚款”“中苏会议”“中英宁案”四桩外交事件均由顾维钧经手,或由其直接代表中方进行交涉。 信件当曾交刘绍唐主持的《传记文学》使用。《顾维钧回忆录》曾在该刊发表,且顾氏曾在该杂志上发文逾20次。 附王之珍覆信底稿一页;顾维钧信札复印件四页、剪报二页;晏明致刘绍唐信一页。王之珍复信中告知“四国调停”事曾询问叶公超、胡庆青、蔡以典(《回忆录》中音译误为崔义田),得知李宗仁当时召见苏方大使,但对方不愿单独出面,提出邀请美方一道。于是,国民党当局又自行加上英法两国。但最终均遭婉拒,此事遂告破产。“此中曲折,仅凭记忆,并无案卷可查也”。 作者简介:顾维钧(1888~1985),字少川,江苏嘉定(今属上海)人,民国外交家。哥伦比亚大学博士。1919年拒绝在《巴黎和约》签字。曾参加华盛顿会议,签署《联合国宪章》、《中美共同防御条约》。任北洋政府外交总长、财政总长、内阁总理等职。 上款简介:王之珍(1910~?),号席儒,河北固安人。清华大学政治系毕业。叶公超私人秘书。曾任国防最高委员会国际问题讨论会秘书、联合国战犯审查委员会远东暨太平洋小组委员会秘书。1949年赴台,历任台湾方面“外交部条约司”司长及“外交部”常务次长等,及驻阿根廷、委内瑞拉等国“大使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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